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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院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11-13

11月9日,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十一次集中学习,院科研处青年教师肖建平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导学,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院党委书记冯艳飞主持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震、杨旭东,二级巡视员孟江陵参加会议,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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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平从政党纪律的内涵界定、党纪建设的观察视角、《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意义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帮助大家更好学习掌握《条例》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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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艳飞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纳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为进一步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

冯艳飞强调,要加强学习领悟,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院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冯艳飞要求,要强化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纪律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使铁的纪律融入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党纪规范言行举止。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传导压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律底线。学院领导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遵守《条例》。院党办和机关党委要加强学习宣传,对贯彻执行《条例》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