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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昏庸同草木 矢志铸就法治魂

时间:2017-07-21
    在湖北红安干部学院一周的学习,短暂而紧凑,丰富而深刻,如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上军号带起的风,触动了我的灵魂。“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既是态度,也是行为;既是使命,也是传承;既是理想信念,更也有流血牺牲。
    无数革命先烈短暂而又丰厚的生命历程,更是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有力注脚,让我辈高山仰止。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听到很多的抱怨,如“制度不行”、“政策不好”、“领导不关心”、“环境不利”、“我已经尽力了”等,诸如此类的话语,是借口是敷衍,更是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的具体体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继承优良传统,在履职尽责中做到担当有为呢?我不禁想到,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百废待兴,苦难重重的情况下,董必武先生就能够提出、敢于提出“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理论和建议。郑位三先生更是在《斯大林问题》一文中说到:“领袖并非完人,为使领袖人物不犯或少犯错误,必须做到两条:第一,党员群众首先是中央委员对领袖要有‘应有的信任与应有的监督’。第二,要制度完善特别是要监督制度完善,领袖的权力应建立在法律上。”如此铮铮直言, 振聋发聩。让我感慨中,也给我动力,我要求自己做到:
    一 、敢于担当的勇气。担当意味着付出和奉献,意味着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为了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而不顾个人的利益得失。要一事当前,一马当先,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我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同不守法、漠视法律的行为,要同歪风邪气、违法乱纪做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我要切实肩负起“司法三公”的岗位责任和历史使命。
    二、敢于担当的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无能者,万事空。卓越的工作能力,专业实力是所有一切理想、信念的基石。我要提高我的政治理论能力水平、专业能力素养,我要有广博的知识体系能力和专业法律技能实力,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感染周围、影响行业,推动法制进步的综合能力,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实现担当。
    三、敢于担当的胸怀。敢于担当,要正确看待个人得失,要坚持严自律、善治家、慎交友,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不平衡心理、攀比心理,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定力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依法治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中国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推动和贡献。虽然我自认为已经在为司法建设法治建设作了一些努力和奉献,但经过本周的学习,我知道我能做和应做的还有更多。“行百里者半九十”,不惑之年,来到红安革命圣地朝圣洗礼,当是对我十七年法律征途的整理和提升。面对先烈,且容我一生立誓:岂能昏庸同草木,矢志铸就法治魂。(2017全省民主党派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学员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浩 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