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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专家视角1:虞崇胜教授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重逻辑

来源:科研处 肖建平 时间:2020-10-1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统战智库特聘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虞崇胜教授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重逻辑》。文章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精准把握“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重创新”的四重逻辑关系,坚定制度自信和制度自觉,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文章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要“固本”,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这套制度体系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扬优”,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基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民主集中制的优势,为人类制度文明的发展做出贡献。三是“补短”,弥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足。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坚持立破并举,既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要及时补齐制度短板;既要清理和废除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旧制度,又要抓紧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既要注意优化制度体系的结构,也要注意提高单项制度的质量;既要重视制度的完善发展,也要重视制度在治理中的实际效能。四是“创新”,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秉赋。所谓制度秉赋,就是一种动态的制度品质,能够不断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制度就是秉赋高的制度。要通过制度创新,丰富和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增强中国制度体系的适应性、包容性、共识性、自主性、进取性、有效性,从根本上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秉赋。

该文既精准梳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又客观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短板和弱项,明确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动力和目标,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思考,为完善“中国之治”贡献了新的视角。同时,文章首次提出了“制度秉赋”这一全新学术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涵与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